服务流程
(一)个人提出申请,出具拟调单位或所在地人才流动机构开具的《商调函》及《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审批表》。
(二)拟调人原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审批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
(三)审查拟调人人事档案。
(四)经审核后,按《商调函》要求出具相关证明、办理转档。
(五)收到拟调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后,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注意事项
1、档案若需调出,需在《人事代理合同书》有效期内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2、市内调动的由具有管档权限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商调函》调档。调入外地的人员,需由接收地市(县、区)级以上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开具《商调函》调档。
3、档案转递需通过专门的机要交通渠道邮寄,如要求个人自带的需说明缘由。
4、需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凭《调令》到局开具干部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
办理时限:符合上述条件材料齐全的,市内调动的即时办理,市外调动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荆门市象山大道150号荆门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0724-238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