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委组织部要求,对荆门市人才服务局所管理的党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请全体党员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材料收集依据
1、《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实施意见》 2、《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1、履历材料;2、自传、简历材料;3、鉴定材料;4、学历、职称材料;5、党、团材料;6、奖惩材料;7、工资、任免、就业、劳动合同、离职等材料;8、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人事代理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形成的归档材料送交我局人事代理科,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统一归入本人档案。
归档材料手续不全、存在伪造、变造情况的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