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办理人事代理 (一)个人申请办理人事代理须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任意一个:1.工作单位在荆门市辖区内;2.户籍在荆门市辖区内。 (二)个人向人才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劳动合同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人才服务机构向原单位出具调档函,原单位将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 (四)个人与人才服务机构代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定人事代理关系。 二、单位办理人事代理 (一)委托单位根据人事政策和实际需要,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填写《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和《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三)委托单位向人才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委托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双方代表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五)人才服务机构为代理单位办理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 (六)代理单位在合同有效期满的前一个月内,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续签手续。 办理地点:荆门市象山大道150号荆门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0724-238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