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委组织部要求,对荆门市人才服务局所管理的党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请全体党员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省人事厅《湖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工作。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务)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从事人事代理工作。